【案例】防止一字损失千金的方法,你要不要?|中万课堂

[课堂要点]


1、工作日与自然日的区别。


     自然日通俗的讲就是指一天24小时,包括正常的工作日、周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工作日是法律规定的工作时间,不包括周末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


2、在实践中,我们应该严格区分工作日与自然日,如果因为疏忽没有区分,可能导致重大损失。



[主要案情]


     2018年9月6日赵某与王某签订《东莞市二手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约定:


     1、赵某购买王某所有的位于东莞市长安镇的房产,合同价款168万元;


     2、赵某在合同签订之日向王某支付定金16.8万元;


     3、王某应在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抵押银行申请提前还贷(赎楼)手续,提前偿还银行贷款所需资金按双方协商的《付款协议》支付;


     4、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合同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赵某根据合同的约定向王某支付了定金16.8万元,王某分别于2018年9月6日、9月7日向银行提交提前还款申请,风别于2018年10月13日、10月9日还清贷款。


     后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赵某认为王某未按合同的约定在2018年9月22日前办理提前偿还银行贷款,遂委托律师起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王某支付违约金33.6万元。


     中万律师接受王某的委托后,全面审查了王某提供的证据,并提出:


     1、根据《东莞市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约定,王某是在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并非20日内)办理;


     2、约定的是向银行办理提前还款申请,并非约定提前偿还银行贷款。据此,提出反诉请求赵某向王某支付违约金33.6万元。



[裁判结果]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申请赎楼并结清贷款,赵某以王某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申请赎楼为由主张违约金,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法院据此判决:驳回赵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并判决赵某向王某支付违约金33.6万元。



      我们常见过创业初期的企业因人事管理漏洞,频繁陷入劳资纠纷而影响企业整体发展的;

      我们常见过一些企业,因对外签订合同不规范,业务流程缺乏有效监督,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我们也见过企业股东协议签订不规范,而导致股东变成了仇人的;

      我们还见过由于企业用工管理不严格,导致员工泄露商业机密,窃取商业机密,给公司造成不可挽回的重大损失的;


      您知道吗?当今政府机关正在重金购买律师法律服务,强调依法治国,依法办事,讲法律,讲规则!

      您知道吗?您经营的企业,有90%的法律风险是可以防和控的!

      您想知道 解决企业90%的法律风险的方法吗?


企业借助专业的企业法律服务,聘请法律顾问,可以帮助企业提前做好法律风险防控,让企业在商海中更强、更快、更稳地发展。


万法务团队,是中万律师所打造的一个由专业律师组成的,提供优质、高效的企业法律服务的团队,专业为企业提供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以及事后救济的一站式企业法律服务解决方案,已经为客户解决了十几亿金额的经营风险。

扫码加微信(电话:13530528562)


1.可以获得一次免费为您企业提供法律风险健康体检,让您了解公司存在的法律风险点!或一次免费到律所法律咨询的机会!

2.可以有机会免费获得有关防范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律风险技能知识和资讯。



快速链接

Copyright 2014-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我们

深圳市宝安区建安一路9号恒明珠国际金融中心19楼

全国统一业务咨询:0755-23595911

投诉及建议:xxglawyer@139.com、13823529446